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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、及时报警:《消防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:“任何人发现火灾时,都应当立即报警。任何单位、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,不得阻拦报警。严禁谎报火警。”发现火灾立即报警,有着重要的意义。无论火灾大小,都要拨打“119” 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。拔打电话时,要说明发生火警的单位与地点报警后,要派人在有关的路口等待,接应消防车辆和人员顺利赶往现场。
(二)、组织扑救:一旦发生火灾,采取有效灭火方法是战胜火灾的法宝。应明确掌握三个原则:救人第一和集中兵力于火场主要方面;先控制火势、后消灭火灾;先重点、后一般。根据灭火三原则,应采取以下扑救组织工作:
1、先报警,并向周围人员发出火警信号。
2、就地取材,立即使用火场及附近的灭火器具进行灭火,利用初起火灾的不稳定性,力争将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。
3、若有多名人员,应立即组织扑救分工,分头抢险。
4、如有老弱病残人员和贵重物资,首先要疏散到安全地带。
5、如有火场指挥,一定要服从命令。
6、不莽撞行事,要特别注意安全。
7、消防人员一到,立即移交指挥权,并做好消防人员交办的各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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